智汇一品集团旗下 - 企业众创孵化平台
logo

这项税收红利,软件企业千万别错过

近年来,国家为支持软件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软件企业可以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税收优惠:

请输入描述


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企业可享优惠可不局限于此

下面这项税收优惠

千万别错过

!!!

请输入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软件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即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享受提高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优惠的主体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此,软件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的,可以对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规定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请输入描述


什么是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也可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研发费用归集口径

为考量软件企业的科技竞争力,测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软件企业优惠条件中的一个重要指标。软件企业优惠条件中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按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执行。就是说,软件企业无需增加工作量,就可以在享受软件企业减免税的同时,叠加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会计核算与管理要求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享受优惠手续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软件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时间自行计算享受税收优惠金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无需事前备案。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为便于经信局、发改委开展后续管理,享受软件企业和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后续管理要求”中列示的清单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最迟不超过汇算清缴期限。

上一篇:【深度】智能耳机爆发前夜:一场理智、耐心与诱惑的较量

下一篇:101台青创业扶持计划丨5万元基金等你来赢